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以下简称3.0版升级议定书)在数字经济领域,设置了保障数据跨境流动、推动贸易环节数字化等规则安排,将为企业发展带来显著利好。
这些利好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国际治理部主任石丽娜给出了明确解答,她表示:“3.0版升级议定书中的数字经济章节为中国企业带来的‘直接利好’,主要体现在跨境数据流动、贸易便利化以及能力建设等相关条款中。”从受益主体来看,这三大维度的利好精准覆盖了数字技术服务、跨境电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三大类核心企业,形成了对数字经济产业链的全方位赋能。
对数字技术服务企业而言,政策红利集中体现在运营成本的降低与市场准入的优化上。石丽娜表示,3.0版升级议定书数字经济章节第11条与第12条明确规定各方应保障数据跨境自由流动,且不得以在本国设置或使用计算设施作为企业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从而在数据存储设施层面进一步禁止了数据本地化存储要求。对于提供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数据分析等服务的中国数字技术服务商而言,企业可选择依托中国境内或区域性数据中心为东盟客户提供服务,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前期投入与运营成本。
跨境电商企业则将在贸易效率提升上获得支撑。石丽娜表示,3.0版升级议定书数字经济章节第4条至第9条通过制度性安排,推动跨境贸易中合同签订、单证传输、清关及物流等关键环节的数字化。跨境电商企业在报关报检、单证流转等贸易流程中将能够更大程度实现电子化与自动化,减少纸质单证和人工操作,提升贸易效率与确定性。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的发展空间同样得到进一步拓展。石丽娜表示,3.0版升级议定书数字经济章节第20条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使用数字技术”,第22条更将“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列为重点能力建设合作方向。这些条款将有助于推动东盟各国政府加大对本土中小制造企业“上云用数”的政策支持与项目投入,从而为中国相关服务企业创造更多合作机遇,更便捷地进入东盟市场。
展望未来,石丽娜也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相关企业提出建议,她表示,企业应把握3.0版升级议定书生效实施后的契机:一方面推出低门槛、低成本的小型数字化解决方案,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拓展在东盟地区的合作伙伴网络;另一方面,主动对接东盟各国正在推进的数字化转型与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与政府、产业园区等开展合作,帮助东盟企业在用得起、用得好、用得放心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合作规模。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