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对外投资企业:
根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商办合函〔2019〕176号),境外投资企业每半年需报送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现将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信息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填报主体:在商务主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境内投资主体。
填报内容&日期:请各对外投资企业于5月19日前完成填报工作,本次填报内容为2022年下半年信息。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按照“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的路径完成填报。
咨询电话:88902206、88909981。如遇账号密码和系统登录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1-4。
根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规定,填报半年报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履行申报半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予以通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注意事项
1、进入“半年报-填报”后,先点击任一表单,在弹出页如实填报境外企业的经营状态并按照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待所有显示的报表均填写完毕,点击“上报”,即可报送信息。
2、《境内投资主体基本情况》《合规情况报告》《障碍情况报告》为必填表单,《经营情况报告》《产业链情况报告》及《合作区情况报告》仅出现在特定境外企业填报列表中。各企业无需自行甄别,列表中有什么就填什么。
3、注意每张表的“上报期别”和“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题目没有明确时间范围的,按照填报时的最新情况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