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万!南沙出台“财税专业服务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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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00万!南沙出台“财税专业服务九条”
发布日期:2023/04/04

近日,南沙区重磅发布了拟出台的《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财税专业服务九条”)。

“财税专业服务九条”从落户支持、税收优惠、人才支持、引商支持、执业支持、合作交流、保障与服务、生活配套支持、“走出去”支持等九方面,对推进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发展给予“全支撑、全方位、全过程”扶持,体现了三大亮点:

一、集聚发展“全支撑”

在租用或购置办公用房方面,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

对落户的头部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落户支持。

鼓励港澳财税专业人士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与内地税务师事务所合作设立联营税务师事务所,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二、人才培养“全方位”

在支持合伙人或股东方面

● 针对财税专业服务机构存在合伙制的特殊组织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自然人合伙人或股东,个人经营所得或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给予最高80%奖励。

● 对港澳财税专业人士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联营税务师事务所股东的,每人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 对机构新引进落户南沙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给予3-12万的生活补贴。

在鼓励规则衔接方面

● 鼓励机构聘用港澳专业人士,按照最高3.5万/人/年给予机构用人支持,每家每年最高120万元。

● 对机构聘用的港澳专业人士,按其年度薪金收入给予最高20%支持。

● 推动粤港澳三地财税专业服务人才互持资格,同时获取境内外财税专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支持。

在鼓励高端人才培养方面

● 对入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注协和中税协的省级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 鼓励财税专业人才积极参评国际国内财税行业组织理事,成功当选的给予最高15万元支持。

● 对获评南沙区高层次人才的财税专业人士,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三、执业提升“全过程”

在支持机构创优创强方面

● 对进驻单位,每年按其区级经济贡献额85%-95%给予支持。

● 对进驻后在国家主管部门或全国行业协会全国排名中晋档突出的单位,给予最高250万元支持。

在提升执业质量方面

● 支持机构购买执业保险提高行业整体风险警示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

● 支持开展信息化建设驱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创优创强,鼓励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据了解,南沙加快推动财税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多项重磅财税政策已落地见效,今年首批10户申报企业享受企税优惠政策减免近3亿元。税务、法律服务等领域实现港澳职(执)业资格互认。截至目前,南沙累计落户普华永道等财税专业服务机构34家、其中总部所11家;建成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入驻法律服务机构30多家;集聚港澳及国际商协会组织30家,启用了“港澳商协会之家”。

此次“财税专业服务九条”的出台将加速专业服务机构在南沙汇聚,助力全国首个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建设。同时,作为“四链”融合政策体系内的首个财税专业服务产业扶持政策,它涵盖会计、税务、审计、咨询、评估等专业服务,全面衔接了南沙区已出台的人才等政策,也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南沙“四链”融合的产业政策扶持体系。
来源:南沙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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